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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數科:代子公司中投有線電視(股)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20款

1.事實發生日:104/11/12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台灣數位光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基隆市車貸銀行35186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7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彰化縣企業借款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資金融通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115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244090

5.計息方式:

年息1.81%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自借款日起一年內償還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76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1.94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台數科-代子公司中投有線電視-股-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公告-070315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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